税务改革,17%税率全面取消,合同要大改!
根据财政部、税务总局公布的《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》,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,原适用17%和11%税率的,现税率分别调整为16%、10%;纳税人购进农产品,原适用11%扣除率的,现扣除率调整为10%等,自2018年5月1日起执行。
从2018年5月1日起,实施以下深化增值税改革征收标准整理如下:
税率下调后,合同也要做修改
对于税率的调整,可能会给企业履行合同带来潜在的法律风险。这是基于增值税固有的特性,即增值税系价外税,以下图某企业17%的增值税税率为例,我们通常看到增值税发票中有商品的单价、数量、金额以及税率、税款,价税合计即为我们出售给买方的最终的价格。
即:商品的总价(价税合计)=商品金额+商品金额*17%=商品金额*(1+17%)
由于税率的调整,意味着买方可以认证抵扣的税款减少,作为买方,是否可以依法少付相应的税率降低部分的款项?因此,为避免合同履行中产生这种不必要的纠纷,财务人要做好下面两件事:
1)梳理长期合同
2)进项发票抵扣问题
增值税税率虽然只是下调一个百分点,但是对于企业来说,不但影响到增值税的税负,影响到给客户报价及企业的成本费用,影响企业的所得税,更会影响到企业的现金流。以上为山东富沃德电力设备有限公司财务对税务改革的详细介绍。镀铜接地产品请点击www.fullworld.cn